□設計裝潢本報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佈10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6起為民事案件,4起為刑事案件。涉案受害人多為女性、老室內設計人及兒童,其中,威脅、冷暴力等精神暴力成為家庭暴力新焦點。
  女童羅某某訴羅某撫養權糾紛案,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製止了兒童受虐待;鄭某訴倪某離婚糾紛案中,法院首次將威脅這類精神暴力認定為一種家庭暴力手段;鄧某故意傷害案中,被告人因長期對養女實施家暴獲刑;湯某故意殺人案以及製冰機租賃薛某故意殺人案,都是被告人無法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走向極端。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這銀行利率些司法干預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權,使施暴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使被害人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保護。
  鄭某與被告洗碗機倪某共同生活期間,被告經常擊打一個用白布包裹的籃球,上面寫著“我要打死、打死鄭某”的字句。2011年2月23日,原被告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後被告將原告毆打致輕微傷。2011年3月14日,原告向法院提起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倪某從視覺上折磨原告,使原告產生恐懼感,該行為構成精神暴力,造成原告遭受精神損害,被告應承擔過錯責任,故被告應酌情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因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為不宜直接撫養子女,且二人之子未滿兩周歲隨女方生活更有利於其身心健康。
  據此,法院依法判令准予原告鄭某與被告倪某離婚;兒子由原告鄭某撫養,撫養費由原告承擔;被告倪某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鄭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在薛某故意殺人案中,被告人薛某自幼被薛某太(被害人,歿年54歲)收養。自薛某11歲起,薛某太曾多次對薛某強行實施姦淫。2004年,薛某因被薛某太強姦導致懷孕,後引產。2005年,薛某與他人結婚。2007年11月11日晚,薛某太酒後將薛某叫至其房間內,持刀威脅薛某,要求發生性關係。
  薛某謊稱同意,趁機用繩子將薛某太雙手、雙腳捆住,而後離開房間。次日,薛某返回房間,採取用扳手擊打薛某太頭部等手段,致薛某太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薛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薛某持械擊打被害人薛某太頭部致其死亡,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鑒於薛某太利用其養父身份,在薛某還系幼女時即長期姦淫並導致薛某懷孕引產,對薛某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傷害。在薛某與他人結婚後,薛某太仍持刀欲強行姦淫薛某,具有重大過錯。
  檢察院公訴意見提出,因薛某自幼被薛某太長期姦淫,為反抗而殺死薛某太,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建議對薛某適用緩刑。當地村委會及數百名群眾以薛某實施殺人行為實屬忍無可忍,其家中又有兩個年幼子女和一個獃傻養母需要照顧為由,聯名請求對薛某從輕處罰。該縣婦聯建議,為輓救薛某的家庭,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儘量從輕處罰。案發後薛某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最終依法對薛某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
  (原標題:家暴手段新增精神威脅與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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