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變化:
  家庭年收入及個人年收入準入條件調整為家庭年收入10萬整合負債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5萬元以下。
  購房單身居民年租屋網齡準入條件調整為年滿25周歲。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準入條件調整為現有人均住房馬爾地夫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
  限價商品住商房屋住房可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
  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4日訊(記者蔣娜)記者今日從成都市房管局瞭解到,為進一關鍵字步擴大限價商品住房保障受惠面,讓更多的這部分住房困難“夾心層”家庭,能夠通過政府的住房保障,來圓自己的“安居夢”,成都市中心城區再一次對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條件進行調整,主要涉及四大變化,包括了放寬收入限制、放寬單身居民年齡限制、放寬現有住房建築面積限制以及將限價商品住房可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等。
  據瞭解,此次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條件的“門檻”降低,能讓更多的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又不具備購買商品住房能力的“夾心層”,通過住房保障解決問題。
  限價商品住房政策調整涉及4個方面
  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符合條件可申請
  據瞭解,這次涉及的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政策的調整,涉及了四大變化,其中,前三大變化就在“準入條件”的降低,主要包括了放寬收入限制、放寬單身居民年齡限制、放寬現有住房建築面積限制等。
  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在放寬收入限制方面,限價商品住房的收入條件由家庭年收入7萬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3.5萬元以下)調整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5萬元以下)。
  在放寬單身居民年齡限制方面,將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單身居民由年滿28周歲調整為年滿25周歲。
  在放寬現有住房建築面積限制,由原來規定的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調整為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
  當然,除了對限價商品住房準入條件的調整之外,第四大變化就是將限價商品住房可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優先對棚戶區改造的被征收人進行實物安置。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安置房源的限價商品住房的使用和交易將按照限價商品住房相關政策執行。 [1] [2]   (原標題:成都限價房申請"降低門檻" 放寬收入限制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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